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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部
职责:
1、负责承担下达的各种检验任务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检验大纲、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书、检验记录表、试验规范,对检验过程进行管理;
3、编制或参与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4、承担实验室发展建设及技术改造工作;
5、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常规检查、维护、维修和保养;
6、负责承担科委下达的科研项目及检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试验辅具的研究、制造和改进;
7、负责承担或参与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工作;
8、负责检验新项目的开展和实施工作;
9、负责检验相关不确定度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0、负责具体实施试验室比对试验、期间核查等相关质量管理工作;
11、负责内外部检验技术培训工作;
12、其他检验相关工作。

主任:宗汉林
电话:(029)86795288-8201
传真:(029)8679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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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