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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方针

    以优良的服务赢得客户,以公正地位维护客户,以准确数据取信客户,以良好信誉维系客户。

质量方针声明

1.2.1检验服务质量承诺:在提供检验服务工作过程中,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职业行为、科学的测试方法,为客户提供公正、科学、准确、诚信的检验服务;
1.2.2服务标准声明:以质量方针所述“四个客户”为指导,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以优良的服务、公正的地位、准确的数据、规范的管理和良好的信誉,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认可机构的需求,为政府和客户提供高效、准确、及时的检验服务;
1.2.3目的:依据CNAL/AC1:2005(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努力达到国际优良实验室要求,成为全国最优秀检验实验室之一;
1.2.4全体员工应熟悉了解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规定要求,并对可能涉及影响检验质量和过程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地控制,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1.2.5本组织的运行符合CNAL/AC1:2005(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国家质检中心授权的基本条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各种工作程序,执行标准、规程/规范,不断持续改进,确保管理体系有效性;
1.2.6检验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扰和行政人员的干预;
1.2.7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严格保密,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服务;
1.2.8决不参与任何损坏本组织判断独立性和检验诚信度的活动;
1.2.9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1.3质量目标
1.3.1 总体目标:依据CNAL/AC1:2005(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确保持续有效运行,达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检验实验室;
1.3.2工作质量目标:维护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确保量值的统一和数据的准确。检验报告不得有数据和结论性差错,其他差错率小于1%,重大质量事故率为0,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率为0,设备运转正常不低于95%,用户抱怨不超过5起,设备违章操作率为0,泄密事故率为0。
1.3.3发展规划目标:不断完善和扩充检验能力,拓展新的检验项目和领域,提高摩托车产品检验项目的覆盖率。
1.3.4人员素质目标:加强全体员工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统一的目标和价值观,保证每年培训时间: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不低于60小时,一般工作人员不低于40小时。同时创造条件,支持3~5名高技术人才成为摩托车行业国家级专家;
1.3.5实验室间交流目标:积极开展实验室和内部人员之间的技术交流和比对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检验质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验室之间和二次内部人员之间的技术交流和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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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