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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7日,我所接受并顺利通过了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新生产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查及申报摩托车新标准检测能力现场核查。 此次现场检查组由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新车环保办公室主任倪红和天津摩检所刘欣两名行业专家组成,主要检查范围是排放和燃油蒸发项目,依据标准为GB 14622-2007、GB18176-2007、GB 20998-2007。主要从管理水平、人员条件、仪器设备、试验室、检测能力、技术水平、信息收集和数据库、交流与合作、发展能力等九个方面进行检查。 经过现场审核,检查组对我所的检测能力及设备给予了较高评价,并认为:我所实验室能够保证独立地实施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及时、有效的检测服务;具有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工作检验;有完善的排放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行;试验环境条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能进行监视、控制和记录;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性能和精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过程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自动进行数据采集、处理、运算和记录。具备GB14622-2007、GB18176-2007、GB 20998-2007的检验能力。
信息来源: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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