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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等你等得好心痛
——《摩托车世界》第7期

  摩托车属于奢侈品的时代过去了,目前消费税征收比例已经不适合社会的现状。现在摩托车的消费对象是广大农村市场,让摩托车承担比汽车还高的消费税率,这显然有失公平原则。
摩托车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并不合理,这样的“价内税”严重影响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由于消费税由企业在生产环节缴纳,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当地企业,就可能自行调整消费税缴纳的比例或者采取挂帐的方式,私自减轻本地企业负担,使行业产生不公平的竞争。还有一些企业利用各种手段偷逃消费税,譬如少开或不开发票、销售整车开零部件发票等,这成为不法企业获取利润和进行市场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资本来源。再者,这样的征收方式也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企业在产品还没有销售时就要缴纳消费税,导致很多资金被占用,这样影响了企业的市场宣传和新产品开发投入的力度,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目前的税收制度使一些摩托车产地政府对摩托车制造业的积极性很高,为了扩大本地税收,争着上项目、上产量,而摩托车销售地因为无税可征,不能为当地政府税务创收,所以对在当地推广摩托车运动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加上对摩托车形象本身认识的一些偏差,所以就被野蛮地一禁了之。
“时移则事移,事移则备变”。摩托车行业的消费税改革是适应社会发展的一种表现,施行了新税制后,将会对行业规范的进程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具体的实施日期确迟迟不能公布,让企业在一种期盼中煎熬。
  希望这一次的消费税改革能落到实处。
                             ——山东 李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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